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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民事防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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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民事防护暂行办法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民事防护暂行办法

[市政府90号令]
[2002-05-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民事防护能力,防范与减轻空袭灾害、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灾害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事防护(简称民防)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民众对战争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人为事故灾害采取预防和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空袭、破坏性地震(矿震)和重大的水灾、火灾、核事故、化学事故、放射性事故、大型建筑物与构筑物倒塌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综合防护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四条 民防工作按照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一体化的要求,实行平战结合、军民结合、专群结合、防救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民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财政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民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获得民防保护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履行民防义务。
  第七条 本市民防工作,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其中人民防空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军分区领导。市本级建立民防指挥部。市民防指挥部是市人民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有权调动全市的各种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第八条 市民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防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是全市民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核事故、化学事故、放射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综合协调破坏性地震(矿震),重大水灾、火灾,大型建筑物与构筑物倒塌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为指挥救援行动提供信息保障、决策依据和警报通信保障;组织社会应急救援网络,保障调动应争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实施救援。
  区、县民防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民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区、县民防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房产局、交通局、消防局、地震局、气象局、电信局、电业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的民防工作。
  各重点危险源泉单位要建立民事防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民事防护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预案
  
  第九条 人民防空与防空救援规划和预案要统一制定、紧密结合。市民防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并组织实施。
  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条 各部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送市民防办公室备案。综合救援预案由市民防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防空袭重点目标单位和灾害事故危险源重点单位,应当制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报主管部门审定,送市民防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市民防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灾救援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按计划搞好民防物资储备。
  第三章 指挥信息网络及救援力量的组织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民防指挥场所。建立和完善平战兼容的指挥自动化网络,与各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实现指挥(办公)自动化网络互联,保障信息共享和指挥联动。
  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民防办公室提供防灾信息。
  第十四条 防空警报应当按照防空与防灾报警的要注加强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参加民事防护行动。
  第十六条 下列部门负责组建民防专业队伍。
  (一)城建、房产、公用、电力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
  (二)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
  (三)公安、消防部门组建治安队、消防队。
  (四)卫生、环保、化工等部门组建防疫、防化队。
  (五)电信部门组建通信保障队和通信抢修队。
  (六)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
  市应急救援特勤队是市级应急救援特勤队伍,在市民防指挥部的直接指挥调动下,执行救援任务。
  第十七条 各重点灾害危险源单位,应组建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本单位自救任务,并根据需要随时准备参加市民防指挥部组织的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社会各种救援力量,由市民防办公室负责统一编组备案,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救灾需要随时调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救援力量情况。
  各单位及个人拥有的可用于应争救援的装备由市民防办公室负责备查掌握,以备随时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应急救援装备。
  第十九条 市民防办公室应当会同民防专业队伍的组建部门制定民防专业队伍训练大纲、训练计划和综合演练、演习计划。
  民防专业队伍专业训练,由组建部门组织实施。
  民防专业队伍综合训练、演练、演习,由市民防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民防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筹备。
  民防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筹备。
  民防专业队伍训练经费由组建部门负责筹备;综合训练、演练、演习经费,由市民防办公室负责保障。
  第四章 预防、救援和指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的灾害、事故的预防、救援由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重大灾害事故的联合救援由市民防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市民防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授权下检查、监督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民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空与防灾救援意识。
  全市公民应当学习民防基本知识,接受民防基本技能培训,参加民防演练,具备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三条 发现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报告市民防办公室值班室。
  受灾或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在发现或报警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自救互救,配合联合救援行动。
  第二十四条 各种民防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组织应当按照市民防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参加救援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
  根据市民防指挥部的指令,市民防办公室有权调用本行政区域内的救援设备、装备和物资。被调用设备、装备和物资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命令。被调用的设备和物资庆当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由受援单位或市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市民防办公室应当会同本级计划、财政、审计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平衡、监督、检查综合防灾救援资金、物资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市民防办公室值班室受理市民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及时组织救援队伍出警救援。
  第二十七条 防敌空袭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应开设现场指挥所。现场指挥所开设之前,由先期到达现场的救援的部门最高领导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指挥所开设后,该领导为现场指挥所成员之一。
  第二十八条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所的主要任务是:
  (一)掌握救灾全局,指挥现场救援行动。
  (二)根据事故情况,调动各专业队伍实施救援。
  (三)确定危害范围,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四)核发事故通报,及时上报灾情与救援情况。
  第二十九条 凡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由参加救援的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民防办公室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落实综合预防措施的。
  (二)不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三)受灾或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不及时报告、报警,不采取紧急措施,不配合应急救援的。
  (四)民防专业队伍或社会救援组织不执行民防指挥部或民防办公室应急救援指令的。
  (五)谎报、瞒报、拒报应急救援人员、设备、装备、物资和救援情况的。
  (六)不服从指挥部调动,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
  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民防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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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探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新世纪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这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探索解决。
一、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肩负着率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党必须采取坚决有效的果断措施来不断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此,党必须保持自身的先进性。
(一)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提高党员素质,确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的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阐述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内涵,从根本上回答了永葆党的先进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来规范提高党员,用机制来激励约束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能够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施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能够得到全面落实。
(二)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确保广大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党的十六大确定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具体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个全局的战略决策,必将统一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并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建设小康社会,最关键的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广大党员成为改革建设的中坚力量。只有采取坚决措施来调动广大党员在这一进程中的带头作用,才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地投身到这个伟大的实践中去。
(三)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的需要。我们的党员队伍,从总体上看是好的,是具有先进性的。但是,也必须看到,有一部分党员的素质还不够高,先进性还不能发挥和体现;也有一些人已经不合格或者基本不合格;还有少数人问题相当严重甚至腐败变质。因此,很有必要切实加强体制和机制的探索创新,建立一套适应党建工作需要的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运行办法,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使党员队伍建设在改进中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
(四)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进一步强化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建设和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领导带头是关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员领导干部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关键。他们既是掌权人,又是一般干部的榜样,他们的所作所为起到了上行下效的作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身体力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就必须十分重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努力做到“四个带头”。
一要带头勤奋学习。领导干部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第一,要拓宽领域,力求有所知。要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仅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还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中外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夯实理论基础。第二,要勤学苦钻,力求有所精。党员干部要从忙于事务和应酬中走出来,弘扬“钉子精神”,采取“挤”和“钻”的办法,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沉下心来,安下神来,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有选择地学,重点地学,在精读、勤问、善思下功夫。第三,要学用结合,力求有所获。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着眼于理论知识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养成“带着问题学--学习中思考研究--学习后解决问题;再带着问题学习--再学习思考--再解决问题”的学思结合的良好习惯,切实回答“能否代表”和“怎样代表”的问题,力求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在精神境界上有新的升华,在推动工作上有新的成效。
二要带头开拓创新。邓小平同志说过“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富于思想、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闯将。而创新精神,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第一,要敢于创新。要勇于冲破原有的“老框框”、“老套套”、“老调调”,不断提高精神境界,时时事事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决不能为了个人得失而前怕狼后怕虎,畏畏缩缩。第二,要乐于创新。创新要以服务人民为目标,置身于群众之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向群众学习,善于把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加以提高推广,获得创新的力量,增强创新的活力。更要把群众需要的、群众高兴的东西作为创新的目标,敢于拼搏攻克难关,一步一个脚印求实效。第三,要善于创新。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创新的思想去研究党的建设在新形势下表现出来的新特点、新规律,要把理论知识和实际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产生新的“化合功能”在实践中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三要带头锤炼党性。作为共产党员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实现党的理想,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切实发挥示范影响作用。首先,要德正。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有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要敢于坚持原则决不在工作中掺杂个人的好恶、恩怨和偏见,不戴“有色眼镜”看人,不拿“显微镜”看人。其次,要身正。就要行得正、站得稳,坚决不凭感情办事,凡事做到客观公正,大公无私。再次,要气正。要有高尚的气节,宽大的气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要把握好对与借、是与非、义与利、得与失的界限,讲正气不讲义气,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敢于讲真话,善于办实事。
四要带头践行宗旨。党员干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真正体现“爱人民、人民爱”的追求。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始至终坚持宗旨意识,并在实践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首先,要倾心于民。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其次,要取信于民。要经常深入基层与群众交朋友,仔细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批语和建议,帮民解难,保民平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再次,要服务于民。必须忠于职守,尽心尽责,从小事做起,从人民群众期眼、急需的事情做,讲求实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看成是私有财产,要把它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二)模范行为是体现。发挥党的整体先进性,需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行动来体现,从党员个人来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使自己能够经受住种种考验,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必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要多做贡献。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时刻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努力学习。面对当今世界这样一个知识奔流的时代,终身学习的时代,如果不努力学习就要落后,也就会丧失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共产党员要做到主动而不是被动、自觉而不是盲目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就必须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只有理论功底深厚,知识丰富渊博,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才能真正承担起历史的重任。四是要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从焦裕禄到孔繁森,从任长霞到牛玉儒,他们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至高责任,以牺牲个人利益和生命的形式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对党的忠诚。
(三)整体与个体并重是前提。先进性,有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之分。党员个体的先进性与党组织的整体的先进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员个体的先进性,根本取决于党组织的整体的先进性。党组织的先进性,又是以党员个体的先进性作为基础。如果广大党员普遍具有崇高的理念、坚定的信念,对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和推动历史进程的强烈使命感,党的整体就能形成比较正确的共识,比较容易制定出科学的理念、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党的正确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要通过每一个党员的实践活动来贯彻;党对于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要通过每一个党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广大党员为桥梁来连接、以每一个党员的形象来促进;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及其能力,也要由每一个党员的具体工作能力表现出来。党的先进性既要由党的整体来体现,也要由党员个体的表现来体现。
(四)能力建设是手段。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提高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力为努力方向,从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突出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第一,强化执政之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决定了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又为解决执政能力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理论武器。全体党员必须在全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本要求的基础上强化执政意识;在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大指导意义的基础上端正执政理念;在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上来的过程中,明确执政方向;在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动三个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展现执政成果。
第二,提高执政素质。新的时期,提高执政素质就是要在干部教育培训做文章,在“大、新、活、多”下功夫。“大”就是干部培训的规模要大,按照中组部的要求,每年培训20%,5年时间把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新”就是培训内容要新,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解决好更新思想观念问题、提高业务素质问题、增强领导能力问题。“活”就是培训方式要活,运用多种手段增强培训效果。“多”就是培训渠道要多样化。
第三,强化执政能力。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配强领导班子,使之真正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成为能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核心。一是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以个体选拔的高标准,保持整体素质的高水平。真正选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二是结构上要不断优化。要按照梯次的年龄结构、互补的知识结构、配套的专业结构、相济的智能结构、相容的个性结构、协调的类别结构,科学配备领导集体。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不断深化。扩大民主,完善考核,促进交流,加强监督,形成“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环境。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的加强,奠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五是经常性管理要到位。通过及时、到位的经常性管理,在动态中强化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功能。
第四,提高执政水平。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职能作用,集中精力抓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五,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作风就是旗帜,就是形象,就是影响力和凝聚力。一是要树立强烈的执政形象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二是要以严格的制度规范塑造良好的形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谈话、回复、诫勉等制度,实行巡视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三是要紧紧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改进作风。要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抓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具体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要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
(五)以人为本是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和核心,促进和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涵和原则,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六)制度是保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是规范,是依据,是禁则,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制度规定共产党员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坚持它,能得到肯定,违犯它,就要受到惩处。
一是择优汰劣的选拔制度。共产党员作为先锋队的一员,在入口处就要严格把好关,坚持共产党员的标准,保证党员的质量,防止落后分子、不健康分子的混入。在共产党员中选拔任用干部,更要进一步把好关,坚持民主考评、公平竞争、择优汰劣,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高素质、高质量,坚决杜绝种种品质不端者,以权谋私者、昏庸无能者混入干部队伍。
二是赏罚分明的激励制度。赏罚分明,历来是治国、治军、治政必须坚持的起码规则。工作努力、品行端正、贡献突出的人,应该得到肯定和褒奖;工作马虎、品行不轨、一事无成的人,应该受到批评和惩处。建立和完善这样的激励制度和机制,就能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奋发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反之,如果赏罚不明,甚至该赏的不赏,该罚的不罚,人们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大家就会向落后者看齐,互相攀比谁能投机取巧,谁能阿谀逢迎。结果,正气不能上升,邪气却日益蔓延,使单位的风气就会越来越坏。对党员干部个人,我们首先要讲奉献,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不能要求自己做每一件事都要得到回报。但作为整体的制度和机制,不能不讲公正,不能不讲赏罚。
(七)自省与修养是内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靠的是党员自身的努力。共产党员加强自身修养,根本上就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要自觉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要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不断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对照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的要求,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进行深刻剖析,肯定成绩、寻找问题,不断地加以改进。
(八)教育与管理是条件。坚持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群体的素质和水平,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非常重要的条件。对党员自身,要多讲自省、修养,但对党的组织整体来说,就是要多讲教育、管理,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必须继续加强对于党员的学习培训、日常管理、指导帮助,以保证党员按照先进性的要求发挥作用,防止党员队伍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高峰期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建立健全先进性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切实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积极的贡献。
作者姓名: 高万斌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
邮政编码:831700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2003年)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现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通知如下: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事部管理。

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测绘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信息产业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在内设机构中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 务 院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