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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4:25:56  浏览:80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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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印发《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计〔20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水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调整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应对入世挑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减小趋同性,避免盲目性,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逐步推进新的农业生产力布局的形成,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条件以及农业长期发展所形成的产业基础等因素,我部着重对沿海和经济发达区、粮棉主产区、大城市郊区、生态脆弱区等四大类型区域农业结构调整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提出了《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指导结构调整时参考。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

  我国地域辽阔,区域之间农业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生产技术水平和外部环境都有很大差异。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调节作用的不断增强,农业在区域之间进行合理分工与协作是大势所趋。根据各区域的资源特点和市场条件,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和趋同性,逐步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农业区域分工,从发展优势产品入手,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区和产业带,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是应对入世挑战的重要措施,对于我国农业长远发展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继续推进我国农业东、中、西部三大地带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现就不同类型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业结构分区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抓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农产品为主攻方向,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强竞争力的大局出发,着眼长远发展,合理确定各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逐步形成比较合理的农业区域分工格局。

  调整农业区域布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渐进的过程,应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坚持以下原则,逐步推进。

  (一)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立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着眼国内外市场,突出区域特色,选择市场前景广阔、生产潜力大的产业和产品,集中力量加快发展壮大。

  (二)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域在资源禀赋、生产规模、市场区位、环境质量、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把潜在的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三)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针对区域特色,优化农业技术结构,加快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大力推广成套农业技术,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四)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立足现有基础,考虑农民的传统习惯和承受能力,搞好服务和引导示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把自主权真正交给农民。

  (五)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不同类型区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综合考虑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条件、以及农业长期发展所形成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当前重点提出四大类型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分区指导意见。

  (一)沿海和经济发达区

  这类区域自然条件较优越,农业生产力水平较高,农村非农产业比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沿海地区毗邻港澳台及日、韩和东南亚市场,区位、资金和技术等比较优势明显,有利于发展外向型农业。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出口创汇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产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一是以标准化、优质化、规模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名特优新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园艺产业;二是以设施化养殖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多样化畜产品和名特优水产品为主的养殖业;三是以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生物技术产业;四是以提高附加值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长江三角洲地区要重点发展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蔬菜、花卉、名特优水产品等产品,建成规模化、高标准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东南沿海地区要以高标准设施化栽培和工厂化规模养殖为主,大力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生产,重点发展面向港澳台、东南亚和欧美市场的优质高档“菜篮子”产品,促进热带、南亚热带花卉、水果、中药材、名特优水产品等规模化生产。环渤海地区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主要面向日、韩等东亚市场,着力开拓俄罗斯和欧共体市场,重点发展蔬菜、水果、海水养殖等产品,加快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

  (二)粮棉主产区

  这类区域是我国大宗农产品的集中产区,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具有发展粮、棉、油等大宗产品生产的明显优势。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压缩普通品种,发展适应加工需要的优质、专用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大力发展养殖业,建成全国最大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粮食转化,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后续效益。

  农业结构调整重点:一是稳定提高粮、棉、油等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商品粮基地、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基地建设,提高优质专用粮食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大力调整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发展优质、专用和无公害产品生产。二是积极发展畜牧业。充分利用农区丰富的粮食和作物秸秆资源,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和专业小区养殖。调整畜禽品种结构,积极发展草食型畜牧业。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发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三元”结构种植,提高饲料饲草作物产量,实行农牧结合。三是推进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壮大中介流通等组织,拓宽农产品收购、加工、转化、销售渠道,促进产业化经营。

  东北平原地区要调减普通玉米品种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饲用、加工专用型玉米品种。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突出发展高油大豆生产。适当控制水稻发展规模,压缩干旱缺水地区的水稻种植面积。建设肉牛产业带和奶源基地。

  黄淮海平原地区要稳定小麦生产总量,适度调减严重缺水地区的小麦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扩大高蛋白、高油、高淀粉含量等加工专用玉米种植面积。加快饲料业、酿造业等的发展,促进玉米加工转化。积极发展高蛋白大豆。搞好国家优质棉花基地县建设,形成稳定的棉花集中产区。大力建设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

  四川盆地及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要适当调减早稻面积,扩大优质稻、加工专用稻比重,适当发展优质杂粮、杂豆。改良品种,培育名牌,建设油菜、柑橘、蔬菜、花卉、中药材、茶叶、蚕桑等经济作物优势产业带(区)。巩固生猪、家禽、水产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发展草食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水平,大力培育肉类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大城市郊区

  大城市郊区农业是我国农业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市场区位优势明显,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具有显著的多功能特征。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以服务城市为中心,注重近郊区和远郊区的合理分工,着力发展集生产、生态、文化、观光、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都市农业。

  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扩大“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范围,搞好农产品的分级、加工、包装、贮藏和运输,积极发展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二是完善农产品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近郊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市场信息灵敏,应加强销地批发市场和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流通服务设施,把近郊区建成农产品和市场信息集散中心,既可为城市居民提供丰富的农产品,又可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引导远郊区建设面向城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引进推广适宜设施栽培的优良品种和成套技术,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四是积极发展观光生态农业。发挥农业在教育、观光、生态等方面的功能,开展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积极发展高科技农业,促进大城市观光生态农业快速发展。重点加强远郊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为市民提供“回归自然”的良好生态环境,逐步建设成为大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

  (四)生态脆弱区

  这类区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农业生产水平较低,但具备发展特色农产品、草地畜牧业和生态渔业的优势。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结合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切实提高牧区畜牧业发展水平,把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

  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一是加快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步伐。在搞好生态林建设的同时,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的经济林和人工草场。保护和建设天然草地,实行划区轮牧和舍饲圈养。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优质棉花、糖料、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牧草、烟叶、茶叶、蚕桑、脱毒种薯和名特优水产品等具有传统优势的产品生产,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既要发展大规模的现代加工业,又要注重发展各种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传统产业和作坊,把特色初级产品变为特色加工产品,形成区域经济支柱和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体系。

  黄土高原地区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实施,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优质小杂粮和苹果等优势产品生产,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西北内陆地区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优质高产的糖料、棉花、瓜果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葡萄、香梨、啤酒花、牧草、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调整畜群结构,加强品种改良,转变养殖方式,积极推行舍饲圈养,加快草场建设,提高牧区畜牧业发展水平。西南高原地区要在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抓好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加强烤烟、茶叶、中药材、热带亚热带水果、花卉、反季节蔬菜等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青藏高原区要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草原建设,发展特色无公害农产品,提高牧区畜牧业发展水平,实现农牧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三、促进农业结构分区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规划,加强宏观指导。调整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是一项长期任务。我部将组织有关方面力量,研究制定全国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所在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深入研究分析本地比较优势,从实际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着眼农业长远发展,研究制定本地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和实施意见。农业各行业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指导。

  (二)研究制定农业产业的区域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持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对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应研究制定包括优良品种引进、名牌产品开发、农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等一系列鼓励的农产品出口创汇的政策,扶持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对大城市郊区,要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测方面的投入力度,扶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对粮棉主产区,要研究制定促进粮棉等大宗农产品及畜产品加工转化的扶持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商品粮棉基地和良种工程建设力度。对生态脆弱区,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研究制定扶持特色农产品、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基地建设的政策。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对重点农产品、重点产业和重点地区的投资力度。

  (三)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专用玉米、优质大豆、棉花、“双低”油菜、糖料、水果、牛羊肉、奶、水产品等为重点,采取一个产品制定一个规划,确定一些重点生产区域,建立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选择一批龙头企业,推广一系列配套技术,制定扶持政策,扶持发展壮大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区,引导和带动农业区域布局的调整。

  (四)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农业标准化生产。适应加入WTO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农业标准化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制定、修订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完善国家和农业行业质量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完善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搞好产销衔接。调整布局和重点,建设一批有区域特色的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集中有限的资金,重点抓好主产区批发市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信息系统,尽快健全辖区内县级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并向这些县所属的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和种养运销大户延伸。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与农民利益紧密结合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调整结构、发展生产,提高区域内优势产业和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产销衔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竞争、统一、开放、有序的全国大市场的形成。

  (六)调整农业科技力量区域布局,有针对性地推广成套农业技术。适应各区域重点产业和产品发展的需要,优化农业科技力量布局,调整科技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方向和重点,改革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区域性重大科研攻关,有针对性地引进、培育和推广一批符合区域特点与调整方向的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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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

化工部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

1983年2月4日,化工部

为确保化工生产建设的正常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要讲科学,尊重科学,不断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进行管理,做到各有职守,责任明确,有制度、有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现除重申必须严格执行部已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制度、规程外,特作以下八条规定,要求化工战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使广大职工认识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
安全生产既是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又是一门科学。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涉及的工作范围很广,它不仅直接与生产技术和管理的许多职能部门有关,而且有很多问题必须靠劳动、教育、行政后勤、政治思想工作等部门加以解决。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必须从科研、设计、规划等环节入手,总结生产中已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技术问题,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避免给生产预留隐患。同时,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灾害的性质、发生的条件和规律进行科学研究,从科学技术上找出解决办法,克服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保证安全生产。在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中,要把消除不安全的技术因素,作为重要内容。
因此,化工战线的广大职工(不论是生产部门,还是科研、设计、规划、制造、基建施工、安装等部门或单位)都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的认识,学习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纳入现代化科学管理的轨道。
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当前在相当一部份化工企业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保证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国务院和化工部都发布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有关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的依据。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广大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严肃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肃对待事故,处理责任者,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各个专业的管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绩的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监督,要首先劝阻,对劝阻不听者,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违章者主管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经过安全教育和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接到通知仍不执行者和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应有的惩处,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时,必须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教育,严格训练,严格制度;由全体职工参加,各个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对安全生产负责(全员);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全过程);不论白天、黑夜,好天气、坏天气(全天候)都要十分注意安全管理)。
三、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对安全生产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和化工企业较集中的市化工局及公司(总厂)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工厂(分厂)每月研究分析一次。研究分析结果和要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应不定期的检查下级部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的会议记录。
各级化工部门的干部到企业,从事和生产有关的工作时,要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模范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回单位汇报工作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四、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化工部门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公司经理(总厂厂长),厂长、副厂长下现场时,安全科长、专职安全人员、生产调度人员、车间正副主任及班、组安全员上班时都必须佩戴鲜明醒目的安全负责人(安全检查)的标志(袖章、胸章、臂章等)。
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地、各企业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免流于形式。
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训练
入厂教育(厂、车间、班组):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新调入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外单位在厂区施工或长期作业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对临时到厂参观人员,也应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日常教育:企业每年都要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厂级干部(包括党政工团)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其余人员(包括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生产工人等)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时,辅助部门工人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经过培训,每年要进行一次考核,其成绩作为对每人的工作考核情况记载下来。
特殊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与船舶驾驶、爆破、气瓶检查充填等特殊工种工人,每年还要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并进行考核,记录成绩。
入厂教育的厂级教育、日常教育由劳动(人事)或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进行。特殊教育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职工的入厂教育、日常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考核成绩,应作为学徒工转正和职工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岗位操作工人考核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课,再不合格者,应调整工作或降级,直至合格后,方能持操作合格证(安全作业证)上岗工作。
各地化工部门和企业可根据条件开辟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训练的活动场所(如安全教育室、培训中心等)。
六、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坚持搞好班(组)长或安全员的班前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生产车间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企业的其他职工(包括党政工团的干部和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人等)也都要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安全日活动,并将每次的活动内容记录在册。每年的安全月活动要有充分的准备,作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不断推动安全活动的深入开展。
企业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检查(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的要求,并且建立由企业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于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逐项落实,作到定项目、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按期解决。用于安全的资金不能挪作它用。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应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计划(规划),在未解定期间,要有应急的防范措施,作到一旦发生意外,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有条件整改的隐患拖延不改,要用书面通知(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接到通知书仍不执行,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酿成事故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惩处。
七、严格事故管理
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一方面积极组织抢救,一方面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机关(包括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按照有关规定写出调查处理报告,分别报送上级机关。
发生重大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追查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领导干部、职工和单位,要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包括物质奖励、晋级、记功等)。使安全生产和经济责任制紧密挂钩,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八、加强防火和防护组织及设施
化工企业要根据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多的特点,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伍,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积极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手段。同时,在从事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岗位,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配备必要的防尘、防毒用具,定期检查、校验,使其保持完好状态,作到人人会用。大型(重点)厂矿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气体防护站、矿山救护队、尘毒检测站等专门组织,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护、检测等技术装备、并保证齐全好用。
此外,各级化工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情况,由主要领导同志每年总结一两个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对安全生产差的单位要及时派得力干部给予帮助,提出具体有效措施,迅速改变安全生产工作的面貌。

附:搞好安全生产的若干禁令
一、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无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八)安全装置不齐全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三、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获得经批准的动火证件,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设备、管道、贮罐等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四、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进行交接班。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当前,在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较为普遍。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利用电子游戏机大肆进行赌博活动,败坏
了社会风气,带来了不少社会治安问题;一些经营场所违反规定接待未成年人,致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很大危害;一些不法经营者大量仿制和使用盗版电子游戏机软件,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为了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心
健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山西省委、省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一律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对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当地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依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文件精神的工作中,参照办理。


晋政发〔1996〕82号


去年以来,我省电子游戏机发展迅猛,带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机大量充斥市场。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利用电子游戏机大肆进行赌博活动,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诸多社会治安问题。一些经营场所违反规定接待未成年人,使得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误
入歧途,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了彻底铲除滋生犯罪的温床,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一律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全省所有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一律自行关闭,经营者必须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摘除招牌、广告、缴出电路板。工商、文化部门必须吊销营业执照和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经营电子游戏机娱乐业。违者,一律以赌博论处,没收机器及非法所得,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三、对于收缴的电子游戏机电路板,以地、市为单位集中统一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保存。
四、对不执行《通告》的经营户,期限满后,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查封,收缴其电子游戏机,没收非法所得,并对经营者和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依法从重惩处。
五、对拒不执行《通告》,干扰、阻碍执行公务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
六、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文化、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以保证本《通告》顺利实施。
七、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通告》精神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查禁取缔工作。对举报有功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与本《通告》规定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知。



1996年7月24日